为提升小河镇烟叶质量,实现烟叶持续增长、烟农持续增收,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现就2025年烟叶生产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为契机,紧紧围绕“提质量、显特色、增效益”的总体要求,以“市场、质量、规范”为主线,鼓励发展基本烟农,稳定种植规模,更加注重质量,规范生产经营,稳定种烟效益,不断提升现代烟草农业水平,继续保持全镇烤烟产业发展良好态势,更好发挥烟草产业支柱作用,全力推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5年全镇计划种植任务面积1600亩,完成收购烟叶41.6万斤,实现税收140万元以上,烟叶种植面积已下达各村(见附表)。
三、产业扶持政策
1、继续对村、烟农发展烟叶生产及烤房设备进行税收返还及奖励补助。
2、积极争取烟草公司对镇烟叶产业和烟农的生产补贴;
3、继续争取银行对我镇烟农的烟叶生产贷款,解决生产资金问题;
4、积极争取烟水烟路配套工程和烤房指标,解决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配套问题。
四、奖惩措施
(一)烟农奖惩措施
1、土地流转补助。合同种植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规定时间内完成土地翻耕的、交售烟叶达到260斤/亩、完成合同收购的烟农,给予土地流转费奖补,补助标准分为旱地60元/亩、水田40元/亩。(在国省道、进出村主干道可视范围内的农田、近三年新建的高标农田和旱改水项目区种植烟叶影响早稻生产任务落实的,经核定面积后不予以奖补土地流转费)。
2、交售奖。单户按照合同种植面积、交售烟叶重量在8000斤以上(含8000斤)的、完成合同收购任务的烟农,奖励0.15元/斤。
3、跨村烘烤烟叶补助。因本村烤房不足,需要到外村烤烟的烟农,由烟草站统一安排烤房,以实际出烤量给予0.2元/斤补助。
4、对未完成合同收购任务80%的烟农,视情况列入镇烟叶生产失信名单。
5、走私惩罚。发现烟农烟叶走私,取消所有奖补,并按《烟草专卖法》给予处罚;
6、以上各项奖补,除气候异常因素外,必须完成合同交售任务方可兑现。
(二)村级奖惩措施
1、村税收返还。按分配任务交售量的百分比进行返税,对完成任务数80%-90%(不含90%)的村每斤返税0.3元;完成任务数90%-100%之间的每斤返税0.4元; 完成任务数100%以上的,每斤返税0.5元。
2、千担村,奖励3000元。
3、为了更好的发展烟叶产业,各村要从烟税返回中至少拿出30%的金额用于本村烟水基础设施新建或维护,烟叶税返还年度增收部分,可根据县有关部门落实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长奖励政策发放相关奖励。
4、未完成任务80%的村,处罚5000元/村。
5、对抓烟叶生产不力,任务完成低于60%的村党支部书记,将采取诫勉谈话、降职等措施追究相关责任。
(三)镇烟站奖惩措施
全镇任务完成100%以上奖励20元/担,任务完成90%—99%奖励17元/担,任务完成80%—89%奖励15元/担,完成任务80%以下不奖。
五、 工作要求
1、成立烟叶生产工作专班。组长由副镇长康迂龙同志担任,成员由烟站站长、烟区村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抽调的同志组成。常态化调度烟叶种植、烘烤、收购每一个环节,确保完成全年烟叶生产任务。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具体抓,将烟叶工作生产当作是强村、富民的重要产业来抓。
2、抓好任务落实。各村要按照阶段时令抓好烟叶种植任务管理,2024年10月底前完成烟田规划和土地流转,11月上旬前启动烟田深翻,2月中旬前完成播种任务,12月15日前完成深翻任务,12月底前完成整地任务,2025年1月15日前完成施肥盖膜和营养土堆沤任务,在2月份完成移栽任务。
3、核定种植面积。由镇烟办组织人员用“测亩王”工具,对各烟农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核实认定。同时,收集烟农土地流转合同,了解实际租金情况,汇总后明确每户种植面积作为奖励依据。
对于在国省道、进出村主干道可视范围内的农田、近三年新建的高标农田和旱改水项目区种植烟叶影响所在村完成早稻生产任务落实或被上级批评的,经核定面积后不予奖补土地流转费。
4、抓好技术培训。镇烟技站要制定烟农培训计划,加强烟叶生产各环节的技术培训,经常深入到村组烟农家中,进行技术指导,实现“提质量、显特色、增效益”的目标,推动我镇烟叶规范、科学发展。
5、抓好田间管理。各村要积极引导烟农按镇烟办和烟草站的要求加强烟叶生产田间管理,确保烟叶生产各环节按种植技术标准进行。
6、严厉打击走私。严禁杜绝烟叶外流出镇或镇内村与村之间、烟农之间贩卖烟叶,如发现烟叶非法买卖或走私现象,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经济、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