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来源:县发改委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4-27 11:44:00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布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4月16日起印发实施,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现向社会公开。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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